香港公司介绍
独资公司(Sole Proprietorship)概览
独资经营是指由一位股东全权拥有和管理业务。
独资公司优点
· 设立简单快捷:。
· 高度自主灵活:
· 终止手续简便:
独资公司缺点
· 无限责任:
· 资金筹措有限:
· 形象及信用度较低:。
合伙公司(Partnership)概览
合伙公司由两位或以上人士共同经营与管理,合伙人共同分担债务及分享利润,一般合伙人数目不超过20人。
合伙公司优点
· 资金与资源共享:多位合伙人共同出资,资金更充足。
· 发挥团队效益:结合不同合伙人的专业与人脉,提升业务效率。
合伙公司缺点
· 共同无限责任:每位合伙人须为业务债务承担责任。
· 依赖合作默契:建议事前订立清晰合伙协议,避免利益或责任争议。
独资公司、合伙公司与无限公司关系
在香港,独资公司(Sole Proprietorship)和合伙公司(Partnership)均属于无限公司(Unlimited Company)的范畴。
无限公司最大的特点是:
· 业务没有独立法人地位;
· 东主或合伙人需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;
· 一旦业务无法偿债,东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产亦需用以清偿债务。
因此,开设无限公司虽然程序简单、成本较低,但也需承担更高的个人财务风险。
无限公司好处与坏处
无限公司好处
· 设立简单:只需办理商业登记,手续快速。
· 营运成本较低:无需年度审计,仅需保留账目并准时报税。
· 税务弹性高:可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报税,税务规划较灵活。
· 经营自主:东主或合伙人可独立作出经营决策,无需受股东或董事会限制。
无限公司坏处
· 无限责任风险:如业务出现债务问题,东主或合伙人需以个人财产负责。
· 融资较困难:银行及投资者对无限公司的信任度较低。
· 业务延续性低:东主或合伙人破产或逝世时,公司容易终止。
· 形象较弱:无限公司规模小,对大型合作或招揽投资者时形象较弱。
独资 vs 合伙公司比较表

